银行人员造假合同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伪造或变造贷款合同、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,以骗取贷款或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。
造假动机
银行人员造假合同的动机通常包括:
* 谋取私利:贪污贷款资金、收受贿赂或非法获利。
* 完成业绩目标:为了完成贷款指标或业绩考核,而伪造或变造合同,虚增贷款金额或掩盖贷款违规。
* 掩盖违规行为:为了掩盖贷款申请人资质不符、担保不力或贷款用途违规等违规行为。
造假手段
银行人员造假合同的手段包括:
* 伪造借款人签名:冒用借款人身份,伪造其签名或印章。
* 变造贷款合同内容:更改贷款金额、利率、期限或担保方式等合同条款。
* 伪造担保文件:伪造抵押物评估报告、担保人承诺书等文件,以增强贷款的可信度。
危害后果
银行人员造假合同的危害后果十分严重,包括:
* 损害银行利益:造成信贷风险、损失贷款资金、影响银行声誉。
* 扰乱金融秩序:破坏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,威胁金融稳定。
* 损害借款人利益:使借款人背上官司,甚至面临刑事处罚。
法律责任
银行人员造假合同的行为涉嫌犯罪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伪造金融票证罪、贷款诈骗罪或贪污罪等罪名,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预防措施
为了预防银行人员造假合同,需要采取以下措施:
* 强化内控制度:建立健全贷款审批、合同审核、抵押物评估等内部控制制度,堵塞造假漏洞。
* 加强人员管理:对银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,严禁违规行为,发现苗头及时处理。
* 提高防范意识:借款人应仔细审查贷款合同,发现疑点及时向银行或监管部门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