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宜兴购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。宜兴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购房贷款有以下规定:
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
1. 借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宜兴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;
2. 借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首付款的20%;
3. 借款职工家庭无住房或所购住房属于拆迁安置房、经济适用房且已结清贷款;
4. 借款职工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;
5. 借款职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,且收入足以偿还贷款本息;
6. 借款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;
7. 借款职工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符合相关规定。
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
1. 借款职工向宜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;
2.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职工的资格进行审核;
3. 审核通过后,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职工签订贷款合同;
4. 借款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抵押担保;
5. 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。
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
公积金贷款额度更高不超过借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的70%,且不得超过其所购住房总价的80%。
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,目前为2.75%。
其他注意事项
1. 借款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;
2. 借款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;
3. 借款职工在贷款期间,必须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;
4. 借款职工逾期偿还贷款的,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相应措施追偿欠款;
5. 借款职工提前结清贷款的,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纳提前还款违约金。